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支聯會青年組「六四」二十一周年徵文比賽冠軍文章:愛國之我見

  愛國之我見。好一條題目。

  「愛國。」

  「甚麼是愛國?」

  「為甚麼要愛國?」我想。

  看到題目,我思索良久。這個看似簡單的詞語,簡單到好像人人都懂:不就是身為國之子民,由衷地去愛自己的國的意思嗎?愛的原因,可以是因為身分認同,可以是因為文化認同,也可以沒有原因──愛有時是不可解的。至於愛的方法或形式,則是接納並指出國的不足之處,並積極地建設她、保護她、尊重她。我想愛的意思,大致若此。

  至於國,普遍的人對國的認知,大概是同一文化、血統的人,活在同一土地之中,然後為了有效地治理民眾,以及處理國務外務,自自然然地就建立起政府,正正式式確立了國的狀態。同一文化、同一血統的人,叫國民;他們生活的土地,叫國土。人類天生有求同排異的本能,國的出現,可以說是大勢所趨。

  總括來說,所謂的愛國,就是活在同一土地裡、同一文化同一血統的人,積極地接納並指出國的不足之處,並且努力地建設她、保護她、尊重她;愛國的人,就是有以上本質及行為的人。這就是我對愛國以及愛國的人的定義。

  問題來了。假如我這個愛國的定義是合理的話,那麼,為甚麼祖國會有所謂的良心政治犯?為甚麼為了給祖國更好建設路線大綱,而起草及聯署《零八憲章》的劉曉波,會被重判十一年?為甚麼譚作人為了揭露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的真相,而被判刑五年?為甚麼還有更多為了改善祖國而提出各類建議的人,被祖國判以「顛覆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

  愛國之人,祖國卻陷其不義,這根本說不通。莫非我們的祖國天生有別於其他國家,特別鐵石心腸,無情無義?

  不,事情沒這麼簡單。若果單單按照字面上的語意解讀,那當然是不合邏輯;問題在於有人用了偷換概念的詭辯手法,混淆視聽。上述的句子裡,有著看似很清晰、但實際上別有意思的字眼。

  舉「愛國之人,祖國卻陷其不義」做例子。「愛國之人」,用我的定義,結合事實,沒有不合理的地方;陷其不義,按照事實,也沒有疑問;那麼,餘下來的「祖國」二字,就是問題的源頭。實際上,這裡的「祖國」並非指「國」,而是指「黨」──共產黨。

  此說非虛。只要到內地走一趟,就可以找到許多證據支持。內地很流行四處掛著紅色長布,上面用白色簡體字寫著「國家的偉大指示」,其中某些是「忠黨愛國」、「為黨努力,為國爭光」、「國家與黨以你為榮」、「沒有共產黨,沒有新中國」等等把國與黨相提並論的標語。之所以會有這種類型的標語,目的就是為了令大眾產生錯覺:國等於黨,黨等於國。

  其實放眼歷史,就會知道把國與政權兩個概念間畫上等號,是中國人的悠遠傳統。自先秦始,中國的政權一直以來都是以帝制模式運作。古時的皇帝,本著「天下人的國是我的家,我的家是天下人的國」的態度來齊家治國平天下,因為國與家本質上實在有太多相似的地方,治家與治國的方法也很相近。國家一詞,由此而生。因此,由於當時君皇的地位相等於國,所以當時忠君已經等於愛國,而愛國就必須忠君。把國與家相等,這是中國人特有的情況。

  只要把皇帝二字換成共產黨,就能夠完完全全地解釋今時今日的狀況。古時的「忠君愛國」,今時今日,變了「忠黨愛國」。共產黨就是如此玩弄文字概念,製造詭辯,並乘歷史之便,利用中國人一向把國與家相提並論的習慣,來進行「竊國」的陰謀。

  為甚麼要「竊國」?

  答案很簡單,還不是離不開名利二字。1966年的十年浩劫文化大革命,是毛澤東為了個人名譽的造神活動;1989年6與4日的64事件,則是共產黨內的既得利益者害怕利益受損而出兵的屠城之災;而近期因四川大地震揭發的豆腐渣工程,建築之所以偷工減料,原因亦都是因為利之所在。

  如此分析,那麼反觀「愛國之人,祖國卻陷其不義」這一句話,不但只不矛盾,反而十分合理了:因為當中的祖國根本不是「祖國」,而是利用偷換概念技倆「竊國」的共產黨!被重判十一年的《零八憲章》起草聯署人劉曉波、被判刑五年的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死難學生調查者譚作人、還有數以千計的上訪者以及八九民運二十一年來有家歸不得的民運人士,都是共產黨為了保護其既得利益下的犧牲品!所謂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實際上是「危害共黨安全罪」;所謂的「顛覆國家罪」,實際上是「顛覆共黨罪」!

  就像古代帝制的弊端一樣,若果當權者是昏君的話,那麼國的前途就會一片黯淡;而當今中國的當權者,正正就是毫無文化、唯利是圖的暴發戶。暴發戶最大的特點,就是完完全全地體驗了大部分中國人最著名的劣根性──奴性:沒有權位的人,會心甘情願地去當別人的奴隸,就算本身不是奴隸,不當奴隸,反而渾身不自在;一旦一朝得志,得到權利與地位,就會自自然然地狗眼看人低,把權位不及他的人當成奴隸,如果他處於夾心階層,還會性格分裂,一方面奴顏婢色地當別人的奴隸,另一方面又會趾高氣揚地把別人當做奴隸;若果別人不想當他的奴隸,他還會與其他奴性的人聯手,敲打不想當如奴隸的人腿後的膝關節,強逼他們跪在地上當奴隸!六四事件的其中一面,就是奴性當權者為了維護既得利益,兼欲以暴力手段使得反抗奴性的人屈服的災難。更有甚者,這種黑暗的景況中,竟然還有「愛國之人」不忘出來做些「有益國家」的事情,有些幫忙封鎖消息,有些幫忙說出諸如「64沒有死過一個人」等等的「真相」。其「愛國」之心,日月可昭,猶如忠犬護主,義無反顧是也。

  喪鐘不為誰而敲,喪鐘為你我而敲。面對這種境況,我們還能夠視若無睹,甘心被竊國者愚弄嗎?誰能夠知道,他朝被犧牲的人,不是你我?

  梁啟超認為,中國之所以一直積弱不振,原因之一在於國民不能清楚分辨國家與朝廷,令愛國的心用錯地方。用現今的話來說,就是黨國不分,令到資源錯配。舉個例子。四川大地震發生後,香港人本著同理心和愛國心,捐輸大筆資金往四川,幫忙重建;可是後來善款下落不明,代為轉交善款的機構也沒有公開善款的詳細去向,以及如何分配使用善款的計畫等等。按以往的經驗來猜測,估計善款還是一如既往,被暴發戶掠奪去了。姑勿論善款最終何去何從,但由此事得知,盲目地愛國,是十分容易被有心人利用以自肥的,這不單止無益於國,亦無益於有需要的人。而盲目地愛國,最極端的情況,會演變為愛領袖,即個人崇拜。文化大革命,就是盲目愛國衍生出來、極端個人崇拜的集體迷失。後果如何,有目共睹。

  國不等於家。雖然國家有許多共通之處,但國終究不是家。由秦至清,經歷了二千多年,朝代替換了近二十次(未計五代及南北朝等),「家」換了許多戶,但「國」依然存在,這就說明了國不等於家。既然連如此相似的家也不能與國畫上等號,同理,那麼黨也絕不會相等於國,亦因此愛國絕不等於愛黨,愛黨亦不等於愛國。愛國的原因,文章開首已經說過了。無論祖國過去的歷史如何,我相信亦無礙於國民愛國的心。德國有過一段因極端個人崇拜而集體迷失的歷史,但我相信這無礙德國人去愛他們的國,為她而奮鬥。前車可鑑,現代的德國人把這段歷史銘記於心,竭力防止祖國再次走入歧途,這也可以看得出德國人愛國的情操。至於黨的話,我倒是不會去愛的了──誰會心甘情願地愛上毫無文化可言,兼一副不可一世的嘴臉的暴發戶呢?而且還老是強迫別人當他的奴隸,不論親疏!

  成龍哥哥最近唱了一首勸人愛國愛家的歌《國家》,歌詞對仗工整,比喻恰巧,把國與家的關係描寫得很完整。只是,當我一聯想到若果把「家」的概念換成「黨」,就會覺得此詞的洗腦意味甚濃。況且叫人愛國愛家,就算聽的時候沒聯想到,事後知道歌的主旨,也就不期然會懷疑這首歌究竟意欲何為。是我太敏感了嗎?或許是,不過,這首歌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六十周年國慶晚會獻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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